化解兒子苦惱

化解兒子苦惱

   

在香港生活也有很感輕鬆的一面。起碼,在就業、上學之類的生存基本需要上不必走後門當「行賄者」。



    我在30歲時得子,為兒子取了個單名「霄」。人們都說,這兒子很像我。可萬萬沒想到,最像我的竟是愛國情懷。

1991年中,我已悄悄開始辦理回港定居手續。一天,給正準備在師院附中上一年級的兒子說:「霄兒,我很快就要到香港去了,你想不想去?」

「去了香港還是不是中國人?」兒子出乎意料地問。

「哦,你懂得關心是不是中國人啦?」我毫不掩飾感到意外的情緒。

「你說是不是嘛。」

「當然還是中國人。那你想不想去?」

「不想。」他說完就跑開了。

我來香港半年後,有次太太到深圳會我,給我說:「霄兒有篇作文得了年級作文比賽第一名,在學校裡影響可大了。」我拿來一看,題目是《我最苦惱的一件事》。大意是:一天晚上睡覺前,他無意中聽到爸對媽說工作得不開心,想去香港從頭幹起。他第一次失眠了。他百思不解大人的心靈為甚麼如此脆弱,難道工作一不開心就非走不可嗎?擲下付出了無數心血的工作也可以一點不心痛嗎?如果都這樣一走了之,豈不是總有一天人才都走光了!這裡的學生叫誰去教,這裡的建設叫誰去搞?走避困難絕非好漢,敢在跌倒的地方站起來的才是英雄。他捨不得這裡的好同學、好老師,還有美麗的校園、婀娜的椰樹、紅艷的洋紫荊。這個明知自己無力避免的問題令他苦惱不已。

我在師院教過十年書,兒子在師院附中寫這樣的文章,影響不大才怪那!

我想,這篇作文就是問他想不想去香港之後寫的吧?單純的小孩怎能明白大人複雜的心思呢?我來港的一個目的,就是要帶他到大世界來見識見識。

據說香港政府有個規定,父親在香港出生,兒子自然也是香港人,只要申請來港定居,最遲半年可以辦妥;如果母親在香港出生,兒子則要先「歸化英籍」,然後才能申請來港,一般可在兩年內辦妥。所以我申請兒子來港十分順利,1992年9月3日,兒子在獲准赴港探親的太太陪同下,來到香港。

本來,為兒子安排學校是政府教育署的事,家長只要把兒子的身份證、學歷和住址等資料報給教育署,他們就會根據家長意願和學校學位情況作出安排。現在特區政府還增撥資源,專門為新移民學童進行適應性培訓和補習功課。我因為兒子來時,香港的中學只有幾天就要開學了,只好「病急亂投醫」,直接跑到香島中學找校長去了(學校管理條例亦允許這樣做)。找香島的原因很簡單:一是擔心兒子立即進英文學校讀書可能太困難,我不想給14歲的小孩子太大壓力;二是聽人說香島中學在中文學校中比較大,教學質量較好,兒子來自內地「名校」,來港當然也要盡量爭取讀好一點的學校啦。

我在已經搬得空蕩蕩的校門口找到後來成了立法會議員的校長。我感到有點意外,校長竟還如此年輕。他告訴我,這裡將要動用4,000萬元全面改建,下學期會在慈雲山分校上課,過幾天你兒子須到那裡去作入學考試。校長對我兒子的「三好學生證書」很感興趣,看了又看,然後拿著證書走進辦公室,對別的老師(香港慣稱「先生」)說:「這證書好看,我們學校也可以這樣做。」我見校長如此有心於學生的事,憑著當過老師的經驗,馬上得出了一個判斷:「看來沒找錯學校。」

兒子和太太中午到港,我下午就帶兒子到香島中學慈雲山分校去。

路上,我問兒子:「還感到苦惱嗎,怎麼同意來香港了?」

「我能不來嗎!」兒子話中仍有點苦惱意味。

他對一定要來香港應該已有一些心理準備。我為了方便他適應香港學校的要求,剛到香港就開始了解英語和數學的教學進度,購買各種英語教材寄回家,讓師院的英語系主任代請英語系高材生給兒子補習英語。對於數學我很放心,知道這是內地教育的強項,何況我的中學數學根底紮實,自信有足夠能力輔導兒子。

在分校辦公室,我們見到了教務主任。一看就知道,是個從事了幾十年教育的老「園丁」。她告訴我,剛好中一和中二都有學位,入學是肯定行了,但要考一下試,中英數三科合起來考,明天上午9點進行。

有個巧合也值一提。與主任閑聊中,知道他們剛訪問我生活過的城市回來,我說:「市一中是我的母校呀。」主任說:「我們也去參觀了,那可是一間全國有名的重點中學呢!校園很大,有不少教育經驗值得我們學習。」令我頓時生出一種有點怪的感覺:父子倆的事怎麼都碰在一條線上了?

4日上午考完,下午電話就打到家裡來了:「路生,你的兒子考得很好,我們打算安排升讀中二,不必像多數內地來的學生那樣須在原級別重讀一年,你們有甚麼意見嗎?」

謝天謝地啦,正中下懷,我們還會有甚麼意見!

「如沒意見,請家長和同學即來校辦理入學手續。」

於是,分班、編學號、介紹新生須知、看校服圖樣、開設學費轉帳專用的銀行帳戶等,都在當天完成。

    香港在1978年起施行九年強制性免費教育,實現率已幾乎達100%。由於香島中學只是政府直接資助學校,政府只承擔教學經費的90%左右,因此我兒子每月仍需付200餘元學費。這點學費自然微不足道。

如果在香港也要像在內地某些地方那樣,為了兒女入學,先要找朋友帶路,攜禮遍訪教育局主管官員和學校領導及未來的班主任,再交一筆「學校建設費」,然後才可以慢吞吞地辦理種種入學手續,還要每走一步交一筆錢,我兒子不失學才怪呢!

所以,在香港生活,也有很感輕鬆的一面。起碼,在就業、上學之類的生存基本需要上不必走後門當「行賄者」。

藉此多講一句題外話:由此我想到,一個社會只是重治大案要案並不能真的治貪,要治貪,尤其是要根治貪風,就必須從民眾日常生活經常要面對的小貪治起。

兒子很快就愛上了新的學校、老師和同學。一天,我看著他津津有味地講述學校裡的趣事,問道:「還認為來港讀書是最苦惱的事嗎?」

「嘻嘻嘻。」他笑著跑開了。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