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檔與走鬼檔

大牌檔與走鬼檔
       
不管多現代化、多富裕的社會,都還得給那些並無一技之長的人一個謀生的機會,因此再原始形態的謀生方式也還有存在的價值,都需要政府及富人們尊重他們,甚至不要妨礙他們憑此致富過上好日子。

    在內地生活時,錢很少,卻極少光顧小販,也不去吃大牌檔,當然連飯店、酒樓也很少去。要用,都上商店買;要吃,多數到機構飯堂打,少數自己煮。所以花錢很少,卻十分體面。八十年代末,因為經常被電視大學、業餘大學及公務員培訓請去講課,收入稍好,便喜歡每隔一周的星期天,和太太、兒子一起上街逛商店,然後上酒樓吃一頓在家較難做的風味菜式,一頓也不過花三、四十元。但此事傳出,很多老師都大感驚奇,視作「貴族式生活」。
    回到香港,在工會當秘書,收入偏低,生活資料主要都得靠小販了。
    接觸香港的小販,最早的當是「走鬼檔」。
    走鬼檔,就是不獲政府批准經營的臨時攤檔,趁沒警察及市政督察時推出行人道上擺賣,一旦發現警察或市政小販隊巡查,就急忙推車走到遠處小巷中躲避。也許因為過去警察多是外國人,港人習慣稱為「鬼佬」(未必有歧視成份,倒可能有點嫉妒之意吧?),故稱躲避警察為「走鬼」,所以這些小販就被稱為「走鬼檔」。
    深水土步四個地鐵站鄰近的幾條街道,是走鬼檔和小販攤檔最密集的地方,一切生活用品與家居電器甚至消閑讀物(多屬黃色)都應有盡有。我的一切生活資料,都是在那裡買的,上商店比在大陸時更少了。
    經觀察,我發現走鬼檔有多種類型。
    一種叫作「見縫插針運動戰」,是小販將貨品放在板車上,備有能夠迅速蓋住全車貨架的大蓬布,專找街道顧客多的銷售黃金時間出來擺賣。他們機動性極強,見警如見鬼,一蒙上蓬布就走,快極了,可也極狼狽,顧客上前挑揀貨品時,若碰上走鬼要迅速閃開,否則完全有可能被撞傷。
    一種叫作「抓住早晚休中午」,專門在大清早警察未上班或深夜裡夜市剛收警察鬆懈的時段出來擺賣,往往有固定地點、固定貨攤,幾乎每天去都可以找到預想要找的貨品。聽工友介紹,鄰近有的地段經常供應出口轉內銷的名牌次品,撕掉牌子標誌出賣,既便宜又好用,對窮人來說極為合算。可見,在香港,只要有心勤打聽加勤找便宜貨,完全可以花很少的錢也能穿得很體面。只是因為要趕早起床,加上對名牌也無趨之若鶩的狂熱,我一次也沒去光顧過。
    還有一種叫作「只食中午便宜餐」,就是上班時帶上貨品,利用中午工休吃飯時間到固定地點擺攤,邊吃盒飯邊銷售,只擺個把小時就收檔回去上班,是打工一族兼賺外快的辦法。據記者調查所得資料,若遇客人多時一個中午可以賺一二千塊港元,比我後來當公司高層管理人員還好賺。
    所謂「大牌檔」,則是有牌食檔。因為政府給他們發的牌照特別大,比正式店舖及各類公司的牌照大兩倍,故稱「大牌檔」。有人寫作「大排檔」,以為是因為食桌經常擺成一長排而命名,專家曾著文認為不對,我贊成,故也寫作大牌檔。
    和經常向小販買貨物相反,我回港很久,幾乎有一年時間吧,雖然幾乎天天要到餐廳吃午飯,卻一直未曾光顧過大牌檔。早餐和晚飯多是自己煮,只一個電飯煲、一個微波爐,經過反覆摸索,加上運用曾適用於大學教學的高級智慧稍作思考,也能煮出很多種菜式,令十分挑食的兒子也吃得滿意。直到九年後的現在,兒子還一直偏愛我煮的菜,可能就是在工會時練就的本事造成了他的心理定勢。
    大概一年後,有位經商的朋友問我:「深水土步有幾家很知名的大牌檔,你有沒有去吃過?」我說:「從不去吃。」他說:「好吧,我帶你吃一次,保證你從今喜歡上他。」結果真的,自從這次以後就不時要去吃上一頓,不僅因為大牌檔便宜,還因為大牌檔炒的菜特別「有鑊氣」(夠火候,味道濃烈之意)。每逢兒子覆習考試,我一定要上大牌檔買兩個好菜慰勞他。
    有一次,我帶了一位在新華社香港分社當處長的文學博士去吃大牌檔,才一百多元就有魚有肉又有湯,他連聲稱讚「抵食」(便宜合算之意)。我們正吃得高興,突然大雨滂沱,水嘩嘩地在頭頂蓬布上流,在腳下的街渠裡流,不一會水淹上到桌子周圍了,逼著我們把雙腳擱在凳子上吃。
    我十分過意不去,抱歉說:「本來只想讓你知道一點香港街頭飲食文化,想不到這麼狼狽。」博士連忙說:「好,好,這才好,這不正是香港街頭飲食文化的特寫素材嗎!」
    後來,有位朋友的太太帶著兒子來港,我接他們全家一起到大牌檔去吃風味餐,殊不知那位十歲小朋友無論怎樣勸說都不肯就坐,還不俏地說:「這種地方,我和媽媽在廣州從來都不會去的。」稚語無欺,他的話令我恍然大悟:我過去之所以久不上大牌檔吃,不也是這種心態使然麼?這也說明,我終於能放下大學老師的架子了。
    小販和大牌檔都歷史悠久,作用不小。這和我原來對國際大都市的主觀概念相差很大。一位小販跟我說過,他的一個「黃格仔」(在街邊地下劃出一個不足兩平方米的位置供小販擺檔)六十年間養了三代人,還可以買樓置業當房東。我的一位同輩親戚,兩口子從擺街的水果走鬼檔開始合力謀生,十幾年間買了市區新洋樓,開了三間門的大水果店,又在深圳買樓買車,在家鄉蓋五層大廈。
    但,因為小販攤檔及大牌檔畢竟和現代都市景觀格格不入,也給衛生及市容管理帶來諸多困難,港英政府對他們管理極嚴,走鬼檔一旦被捉,可告以非法擺賣,有牌攤檔若擺出一點位置,都可能被告「阻街」。而且,很久以來都不增發牌照了,任由他自然消失。也曾用數萬元作價贖回小販牌,不過聽說效果不佳。再後來,政府在各區興建多層的大型街市,讓小攤販、小食店、大牌檔上樓,從而改善市容,有點效果,減少了批准小販擺檔的街道,但這些街道上的小販卻多起來了。
    此外,香港還有「跳蚤市場」──一種集中管理的、地攤式的小販專賣市場,以及節日臨時招標檔位市場,後者最著名、也最搶手的,當然是春節期間設在維多利亞公園的年宵市場了。
    唉,不管多現代化、多富裕的社會,都還得給那些並無一技之長的人一個謀生的機會,因此再原始形態的謀生方式也還有其存在的價值,都需要政府及富人們尊重他們,甚至不要妨礙他們憑此致富過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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